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高院上午审理扁家弊案,其中,陈致中遭台北地院告发涉犯贪污罪的后续处理成法律争执焦点,莅庭的特侦组检察官抛出贪污罪和洗钱罪,到底是牵连犯关系的裁判上一罪,还是个别独立的数罪,请高院合议庭径行审判,最后审判长邓振球,要求特侦组陈报有关陈致中可能涉犯贪污的金额及时间。上午的庭讯中,陈致中等四人承认洗钱。
由于外界一再质疑蔡守训法官告发陈致中等扁家人涉犯贪污后,特侦组迟迟不作为,上午莅庭特侦组检察官又抛出到底是一罪还是数罪的可能法律争议,攸关陈致中是否另犯贪污的认定,到底应由特侦组续办,还是由审理高院的合议庭径行审判,竟成烫手山芋。
高院审理扁案,上午首度传讯陈水扁儿媳陈致中、黄睿靓夫妇,以及吴淑珍胞兄吴景茂、陈俊英夫妇,四人当庭认犯洗钱罪,但致靓以要缴纳上亿元的罚金和公益金,远超过本身的资力,要求合议庭能够酌减。
上午开庭时,莅庭的检察官首先对致靓两人上诉部分进行了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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