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今年4月“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举行项目报告会议,国民党“立委”李庆华发言时,被民进党“立委”邱议莹出言干扰,李庆华回骂邱:“泼妇骂街”、“有一点风度跟家教”,被邱控告公然侮辱,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李当时行使“立委”职务,受言论免责权保障,27日判李庆华无罪确定。
一、二审都获判无罪的李庆华,27日得知高院判决结果,以简讯回应:“希望邱议莹不要再有暴力行为。”邱议莹则说:“不想回应烂人的说法!”
法院审理本案期间,曾勘验当天会议记录光盘,确认李庆华当时针对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是否应到“立法院”列席备询一事进行发言,确实是在行使“立委”质询职务,因此认定李庆华的言论内容受“立委”言论免责权保障。
合议庭强调,本案因“立委”行使职权言论享有免责权,无须审酌“泼妇骂街”、“没家教”等字眼是否构成公然侮辱罪而判无罪,并非鼓励民众说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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