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特侦组为追回扁家在瑞士的2100万美元黑钱,日前透过司法互助管道,将扁案起诉书英译本及台北地院一审判决书寄送瑞士司法部门。特侦组指出,此举是为证明这笔巨款,确实属于犯罪所得。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指出,要瑞士检方将这笔钱还给台湾,前提是先要证明钱是犯罪所得。而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及陈致中夫妇等人,前经特侦组以贪污、洗钱等罪嫌起诉,也经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有罪确定,这都是台湾司法机关的正式公文书,有助于瑞士检方侦办时参考。
不过,特侦组表示,目前仍未正式向瑞士司法部门提出返还扁家黑钱的要求,原因是扁案仍未经台湾法院判决定谳,且扁家在瑞士疑有上亿美元资产,其中究竟有多少钱属于犯罪所得,仍由特侦组调查中,也就是说,要请求返还多少黑钱,还是未知数。鉴于台方及瑞士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特侦组迄今尚未提出返还的要求。
另外,双方是以非正式的管道进行个案的司法互助,特侦组非常重视双方的合作管道,处理此事都相当低调并力求保密,将在台湾与瑞士双方的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后,才会向瑞士提出返还扁家黑钱的请求。
特侦组表示,扁案起诉书英译本及一审判决书中文本,已于日前透过司法互助管道寄送瑞士司法部门,寄送判决中文本的原因,是判决书包括主文、理由及附件,厚达一千多页,且其中涉及许多法律的专有名词,翻译耗时,为了让瑞士检方尽早了解台方的司法判决结果,因此,日前已将中文判决寄送瑞士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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