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16日传讯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前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铭哲3人开准备庭;蔡铭哲与李界木都希望法官再减刑。
台北地方法院9月11日就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外,蔡铭哲判刑2年、缓刑5年;李界木判刑6年;郭铨庆判刑6个月,获减刑为3个月。
检察官公诉时表示,郭铨庆一审虽获减刑,但因他于侦查中自白,且配合检方,适用“证人保护法”,因此建议二审判免刑;蔡铭哲的部分,检察官认为一审时对洗钱犯行论处未明,量刑过轻。
对检方立场,郭铨庆没有表示意见,但蔡铭哲认为,自己在侦查中配合检方自白,应适用“证人保护法”,获减刑或免刑。
而自行提上诉的李界木认为一审对他量刑过重,并于庭讯中表示,自己在龙潭案中收蔡铭哲3000万(新台币,下同),并无收贿意图,因为这笔钱只是促成龙潭案后,蔡铭哲给的酬谢,不是贿款,自己当时确实欠考虑,才会收下钱,但他事后已捐出1000万余元,盼法官能减轻刑度。
合议庭谕知,10月30日传讯陈水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吴淑珍兄嫂吴景茂、陈俊英4人开准备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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