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社发 李俊锋 摄
中新网9月14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弊案一审宣判应追缴或执行陈水扁家族6亿多元(不包括并科罚金)不法犯罪所得,台特侦组在判决之前,申请扁家不得过户、转让“宝徕花园广场”2户豪宅(市值1.4万元,新台币,下同),占扁家应追缴或执行罚金刑金额的四分之一;特侦组将继续搜证,追查有无尚未查扣的不法所得或以不法所得变换的财物。
特侦组已将扁家涉嫌利用“豪宅洗钱”列为工作重点项目,以确保顺利冻结扁家其余与贪污有关的不动产,防止扁家脱产,坐享犯罪所得,侦查行动将与侦办“机密外交”弊案、“二次金改”弊案同步进行。
扁家不动产有台北市“宝徕花园广场”2户、“一品苑”2户、高雄市“人文首玺”2户、台南市“席悦”1户以及台北市民生东路2户公寓式平房共9间,另有珠宝、钻石及现金、股票等,目前都成为特侦组锁定的标的。
这9间不动产中,屋龄最久的民生东路公寓,是陈水扁上任之前购入,确定购屋款与贪污无关,其余不动产的购屋资金,则有待清查。
特侦组表示,受限于法律上的不完备,向地政机关申请冻结资产,必先有事证足以怀疑资金来源违法,侦查发动不容易,珠宝、钻石的查扣日后有归还的可能性,不损其价值,但冻结被告账户日后如无法证明与被告犯罪有关,则易衍生赔偿问题。
此外,攸关台湾资产疑遭贱卖的“二次金改”案,因牵涉金控在钱进扁家后,各自稳固金控地盘,期间是否存有犯罪对价,在扁案一审宣判后,压力再度回到特侦组。据了解,特侦组侦办的“二次金改”案,截至目前为止,都在外围打转,距离金控的核心犯罪还很远,主要原因与金控公司不落人后,陆续花钱图心安有关。
此外,特侦组追加起诉的辜仲谅给扁家的三亿元不乐之捐,算是摸到“二次金改”的边,也是抛出的“二次金改”弊案试金石,辜仲谅因是被强勒索财产的被害人没被起诉,但拿钱的扁珍,却被台北地方法院认定不构成图利罪获判无罪,此举已冲击到特侦组未来如何侦办“二次金改”案。
企业进贡扁案,特侦组根据吴淑珍自爆的陈报状,约谈了国泰金董事长蔡宏图等20位岛内企业、金控负责人,中信金辜仲谅给了扁家3.4亿元、元大马家给了2亿元、国泰金董事长蔡宏图1亿元、华南金董事长林明成1亿元、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5000万元、富邦金董事长蔡明忠3000万元、日盛金董事长陈国和2000万元。
不过,吴淑珍的指述的内容半真半假,金额也出现不符的情况,经特侦组调查,企业进贡扁家的金额,在珍所指的陈报状中,应为8.4亿元,由于给钱的企业都说是政治献金,增加检方搜证犯罪对价的困难度。
由于“二次金改”是扁力推的金融政策,金控公司为扩张版图,被怀疑莫不钱进扁家卡位,深怕给少了,影响到金控的未来发展,但金控给钱,与扁收钱之间,到底是存在那一种犯罪对价,金控公司给钱只能以“买心安”向检方解读,否则误触红线,金控也会惹事上身,金控公司是单纯的花钱消灾,或是因并购获益,导致产资遭贱卖,全有赖特侦组加把劲,把事实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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