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内政部”拟提案修法,将年底出炉的县市长、“议员”延任至二O一四年,与“直辖市长”、“议员”一起选。
换句话说,新任县市长年底选出后,原本任期至二O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为配合简并选举政策,任期拟延长至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多了一年任期,以配合于二O一四年和“直辖市长”选举同步举行。
为完备县市改制法令,“内政部”已将《行政区划法草案》、《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等县市改制配套法案送行政院,攸关“直辖市”议员席次增加的地制法修正草案,“行政院”要求“内政部”于八月中前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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