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方拒不撤销通缉林毅夫 监察系统批未顾人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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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军方拒不撤销通缉林毅夫 监察系统批未顾人权
2009年07月24日 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4日电 综合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投身大陆已逾三十年,台湾军法单位对法律追诉充满争议,导致返台路仍遥,严重影响司法权益。如今,台当局“监察院”以“消极办案、未顾人权”为由纠正“国防部”,并要求两个月内厘清相关法律追诉问题。

  被台军视为“叛逃军官”的林毅夫,在一九七九年五月从金门马山驻地下海,游到解放军驻守的厦门,迄今已超过三十年。

  台“监委”叶耀鹏指出,尽管行为触及“陆海空军刑法”第二十四条“投敌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林毅夫“逃往”大陆已三十年,依据追诉权规定,若在三十年内未起诉,追诉权就自动消灭。换言之,军事检察官从今年五月十六日后,已无权查办林毅夫。

  叶耀鹏说,依据同法规定,三十年追诉时效的计算是从“犯罪成立日”开始,若犯罪行为呈“继续状态”,则从“行为终止日”起算。“但问题就出在这”,叶耀鹏说,到底林毅夫的行为,该从“下水那一刻”开始算,还是到目前为止仍“持续中”,针对这项争议始终未能厘清。

  关于这点争议,主要是因军方在一九九三年即发现林正谊“叛逃”至大陆改名为林毅夫,但却未撤销其意外死亡宣告,并进行法律追诉程序,始终采取淡化处理,也才导致追诉时效是否完成等争议。

  “司法人权不该只是喊喊而已。”叶耀鹏强调,林毅夫能否回台,确实掺杂“政治因素”,这部分“监院”无权置喙。但“叛逃”事件发生三十年,“军检署”也在二OO二年对林毅夫发布通缉,但似乎只做了表面动作,“查不查又是另外一回事”,态度消极,让返台问题始终充满变量,严重影响司法权益,因此已依法对“国防部”提出纠正。

  叶耀鹏强调,不只林毅夫,其余叛逃人员都会面临相同问题;因此,“监院”也明确要求“国防部”在两个月内,针对相关争议提出明确解释。

  对此,台当局“国防部”表示尊重。但另有军方高层指出,“国防部”对林毅夫案已召开过多次的部内、外会议,并没有“消极处理”,是否撤销林毅夫的通缉,是“军高检”的权责,“国防部”也只能依法论法,无法影响“军高检”的独立性。

  由于“国防部”不愿撤销对林毅夫的通缉,马英九五月接受媒体访问时曾表示,他上任后也不断有人为林毅夫回台请命,但他很能体会“国防部”的困窘,因为如果从政治面考虑,也许有人很高兴,但一定有很多人觉得不公平。

  台军方官员表示,去年马英九上任以来,“国防部”已针对林毅夫案召开多次专案会议,其中也包括由民间法律专家学者提供意见。不过最后确定取消林毅夫通缉的权责,应回到独立的“军高检”决定。“军高检”至今认为林毅夫“叛逃”是所谓的“连续犯”,“国防部”也只能尊重,无从干预。若林毅夫来到台湾,会依军法办理。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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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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