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看守所提供会客录音 扁办扬言将提出告诉——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不满看守所提供会客录音 扁办扬言将提出告诉
2009年07月16日 14: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针对陈水扁再度遭到延押,扁办16日发布新闻稿,指蔡守训法官合议庭在羁押裁定书中,明确引用陈水扁2009年6月8日于台北看守所接见会面之录音译文内容,已经违反“羁押法”,痛批台北看守所违法失职。

  扁办表示,“羁押法”修正草案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并于2009年5月13日将第28条:“被告在所之言语、行状、发受书信之内容,可供侦查或审判上之参考者,应呈报检察官或法院”全文删除。

  扁办指出,台北看守所将陈水扁接见会客之录音译文提供给蔡守训法官合议庭已属违法,而蔡守训法官合议庭再依违法取得的录音译文内容,作为裁定延押的理由,更属枉法裁判。

  扁办强调,“行政院会”于2009年3月19日通过“法务部“所提“羁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时,明确表示本次修正的要点之一为“删除被告在看守所语言、发受书信等内容可供侦审时参考之规定,以保障被告讼诉权。”

  扁办说,陈水扁将于近日研议后分别提出检举及告诉,也呼吁检察官对相关违法“违宪”之公务人员应积极主动侦办!

【编辑:李娜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