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布第三度延押陈水扁,从7月26日起为期两个月。图为延押决定于下午5时公布时,警方在法院内外戒备,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一辆公务车停在法院大楼前。 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定陈水扁继续延押2个月。据探视陈水扁的挺扁人士事后转述,陈水扁对此相当不满,强调社团主动声援,怎么会变成延押他的理由,陈水扁更抱怨,他的右脚明明只是肌腱炎,北所却打上石膏,让他生活相当不方便。
台北地方法院13日下午对外宣布,陈水扁被控贪污、洗钱等案,羁押要件未消失,合议庭裁定将其继续延押两个月。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被告陈水扁犯行重大,羁押原因尚未消失,且有逃亡、串证、湮灭证据之虞,又有干扰审判的举动,法官认为有继续羁押之必要性,因此裁定从26日起继续延押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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