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三度被延押 公设辩护人:五天内提出抗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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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三度被延押 公设辩护人:五天内提出抗告
2009年07月14日 12: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7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布第三度延押陈水扁,从7月26日起为期两个月。图为延押决定于下午5时公布时,警方在法院内外戒备,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一辆公务车停在法院大楼前。 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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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公设辩护人曾德荣14日表示,对于北院继续延押陈水扁的裁定,将再与陈水扁讨论过后提出抗告。不过,曾德荣说,今天下午将先为陈水扁提出戒护就医的声请。

  台北地院昨天傍晚做出裁定,将陈水扁自7月26日起再度延长羁押2个月。

  对于北院裁定延长羁押,并驳回公设辩护人声请停止羁押,曾德荣表示,他对此感到遗憾,也将会提起抗告,以积极为陈水扁争取停止羁押。

  曾德荣说,公辩将针对裁定书的内容提出反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羁押提出反驳,并经过公辩内部研究,让陈水扁看过后再提出抗告。

  曾德荣表示,羁押理由应该随着诉讼进行程度来检视,目前全案即将进入言词辩论,证人都已经传唤完毕,没有串供问题,陈水扁也没有逃亡打算。

  对于裁定理由中,指涉陈水扁利用身体状况与“释宪”来干涉司法,曾德荣认为这些仍有待商榷,都是过往的事情,充其量只能当作是一种记录,不能用过往记录来当做羁押理由。

  至于裁定书指其它人的言论,有干涉、妨碍司法诉讼之嫌,曾德荣认为,这都是这些人自己的行为,与陈水扁无关。曾德荣表示,将于5天内提出抗告。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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