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今将开庭决定是否第三度延押陈水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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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法院今将开庭决定是否第三度延押陈水扁
2009年07月10日 0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0日电 由于陈水扁羁押将在7月25日届满,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将在今天(10日)召开延押庭,决定是否第三度延押陈水扁。

  据台湾媒体报道,听取陈水扁、公设辩护人及检方的意见后,法官再着手撰写裁定书,延押与否的结果最快下星期揭晓。

  从6日至10日,陈水扁涉及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案和检方追加起诉的两项索贿案连续开庭,法院特地排定其中4天,让其与部属和儿子陈致中进行了对质,扁自始至终保持缄默。

  同样作为被告的扁妻吴淑珍,因痔疮复发出血,引发低血压、嗜睡等症状,9日被紧急送医,目前意识清楚,仍在住院观察中。由于时值延押庭前一天,也引发国民党“立委”邱毅质疑,“悲情戏要很高潮!”

  另据悉,因增列为伪证罪被告而被境管的扁女陈幸妤,8日已将户口迁到高雄市。陈水扁此前曾写信给马英九“求救”,马公开回应说,体会父亲爱女心切的心情,但不能干预司法。

  特侦组依涉嫌贪污及洗钱罪起诉陈水扁,去年12月30日台北法院依涉犯重罪、有逃亡及灭证串供之虞,裁定羁押陈水扁但不禁见。北院今年3月3日和5月11日先后裁定延押2个月。

  按照岛内相关法规,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之罪的被告,审判中羁押不得超过3个月,若法院认为有继续羁押必要,可延长羁押,每次不得超过2个月,延押以3次为限。但陈水扁被控多项贪污犯行,而且最重本刑为无期徒刑,若法官认为有必要,即可延押,不以3次为限。

  虽然陈水扁四大弊案已接近审理的后半段,但全案还没有辩论终结。特侦组为了让扁案一审尽快宣判,已决定在判决后才侦结二次金改案,再追加起诉两项收贿重罪。一般预料,陈水扁至少还会再被延押两个月,直到全案宣判。

  由于挺扁团体不断威胁陈情抗议,特侦组也是压力上身加快侦办进度。陈水扁本人的态度极度悲观,声称对于延押庭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认为自己会“被关一辈子”。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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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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