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陈水扁女儿陈幸妤涉嫌伪证案,维持限制出境处分。检方今天指出,限制出境是要保全案件顺利进行,陈幸妤的条件仅为口头承诺,并无拘束力,检方无法接受。
特侦组与前高检署查黑中心在侦办机要费案期间,发现陈幸妤与丈夫赵建铭、胞弟陈致中、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等人有多次供词前后不一的状况,特侦组在5月中旬将4人列为被告,并移送北检侦办。
承办检察官林汉强22日传唤陈幸妤到案后,当庭谕知将她限制出境。陈幸妤因急于赴美就学,24日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陈报状,请求检方解除限制出境,并允以重金交保或赴美后每日向“外馆”报到、请代为保管“护照”及定期返台等方式做为替代。
另外,陈幸妤在陈报状中也提到,赴美留学期间将把3个小孩留在台湾,以此表明无逃亡可能。
检方指出,为保全案件能够顺利进行,本案被告赵建铭、陈致中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均已遭检方限制出境,截至今天为止,限制出境的理由尚未消失,检方不可能单独对任一被告作解除限制出境处分。
此外,陈幸妤向检方保证赴美后每日向台湾“驻外使馆”报到,或将“护照”交由“外馆”保管。检方说,“驻外使馆”隶属“外交部”管辖,并非检察官权限所能及,所以检方无法指挥“外馆”注意陈幸妤在美动向或扣留“护照”,况且扣留“护照”可能违反美国相关法令。
至于陈幸妤提到将定期返台,以及把3名小孩留在台湾。陈幸妤的说法仅为口头承诺,并无拘束力;且3名小孩日后可由家属携往美国,无法保证陈幸妤无逃亡的可能性。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