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立委”邱毅骂民进党“立委”管碧玲“丑女人”案,一审判邱毅要赔偿管碧玲二十万元,台湾高等法院二十三日逆转改判邱毅胜诉,不必赔偿,全案定谳。
二OO五年十一月,邱毅指当时的“行政院长”谢长廷称呼吴淑珍为“皇帝娘”,要谢接受测谎,引起管碧玲、王淑慧不满,演行动剧反讽,并称“害我们两个美女落去”。邱毅反唇相讥“你们是美女吗?”“长得那么丑”、“用最低标准来看,也是很丑”。管碧玲认为邱毅公然侮辱她,提起诉讼。
法官认为,外表美丑与否与人格地位高低的评价无关,纯属个人主观,邱毅评断管碧玲“很丑”,充其量只是他对管碧玲外表美丑的意见表达,并非贬损管碧玲在社会上的人格及地位,邱毅的言论未侵害管碧玲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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