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特侦组最近将一些小案丢给全台地检署去结案,台北地检署即接收近20件,包括由“特侦一班”发动搜索的“复盛内线交易案”在内;清仓动作显示,特侦组想捉大放小,将工作重心全部摆在办陈水扁弊案等后续大案上。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台北地检署发言人林锦村口径一致,特侦组依“法院组织法”规定,有特定的侦查对象,如果不属于特侦组管辖,就会移转给别的地检署接办。
陈云南强调,特侦组并不是将“没有料”的案子拿给别人去办,而确实是因为人力有限,在经过“检察首长”会议开会讨论过后,才决定纾缓特侦组的积案压力,依照个案管辖权将案子分出去,如此一来,才能专心办大案。
调查指出,被特侦组“挑出来”的案子共分为三大类,包括“首长特别费”主要侦查对象以外的涉案人、获检举涉弊的采购案、金融犯罪案,有些案子,特侦组经过侦查发现无法发展,有些则是监听听不出线索,另有些连侦查庭都还没有开过半次。
最特别的是,特侦组2007年7月4日侦办第一件私募基金来台并购案,查出美国橡树集团并购台湾复盛公司爆发内线交易案,不法金额逾4000万元,曾兵分23路发动搜索,并怀疑前“监察院长”钱复之子钱国维扮演关键角色,但这件案子特侦组经过考虑,也决定“不要了”,函转台北地检署接办。
对于检察体系内部的分工,基层检察官话说得酸,“特侦组是上级,我们无权置喙”;“特侦组压力大,有绩效的拿去办,才有生存的空间”;还有检察官认为特侦组拿走了辜仲谅案、SOGO案,却丢回来烂案,“政府在肃贪,我们也要绩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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