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被控在陈水扁弊案中作伪证,台北地检署17日上午传讯陈敏熏调查她为何两度作证供述不一。陈敏熏表示,在台特侦组作证时,因紧张过度致证词被误解,检方正审慎研究她有无犯罪动机。
承办检察官林汉强让陈敏熏充分陈述,庭讯从9时20分进行到11时40分,陈讯后饬回,陈敏熏因扁案多次出庭,她今天出庭前后都未对被告发伪证罪说明心情。
由于检察官分案同时一并对同案伪证罪被告陈幸妤、赵建铭夫妇、陈致中等人施以出境管制措施,陈敏熏的委任律师宋重和当庭向检察官表示陈敏熏经常出境,被境管可能影响作息计划等,询问是否有解套方案。
对此,检方表示,境管处分非“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处分,只是基于案情需要,便于检察官了解被告行踪的方式,如当事人有出境的正当理由,可以具状提出声请,检察官如果分析无拘提的必要性,在不影响侦查的考虑下,可以同意被告出境。
特侦组认为,陈敏熏去年12月4日在特侦组接受调查时,就是否以1000万元买大华证券董事长官位不成的论述,与今年4月2日台北地院传讯她作证的不同,因而将陈敏熏依伪证罪移转台北地检署侦处,检方阅卷后认为陈敏熏证词的真意,应给她亲自说明的机会,上午传讯陈敏熏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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