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国民党“立委”邱毅指台当局前“行政院长”谢长廷“邪派律师”,遭谢长廷提出民事求偿新台币500万元并登报道歉。台北地方法院18日一审宣判,驳回谢长廷之诉,全案仍可上诉。
2005年11月间,邱毅在政论节目录像时指称谢长廷“仍然不脱他邪派律师的角色”,遭谢长廷分别提出民事与刑事诉讼,其中民事部分求偿500万元及在4家报纸全台版刊登道歉启事。
法院判决认为,邱毅所言内容,尚属可受公评之事,亦属言论自由保护范围,且当时谢长廷为“行政院长”,足以认定谢长廷是自愿进入公众领域的公众人物,在权衡当事人个人名誉与言论自由下,邱毅辩称自己相关说法受言论自由保障,足以采认。
至于刑事部分,邱毅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妨害名誉后,去年8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拘役25天,得易科罚金;但今年2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邱毅无罪定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