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停办三年后,台湾中华航空公司将招募92名空服员,吸引了8000多人报考,创下最高纪录,录取率仅1.15%;不过,由于招考简章明定“男须170公分以上,女160公分以上”,可能涉违反“就业服务法”,已被“劳委会” “盯”上。
华航2010年恢复招考空服员,起薪超过5万元(新台币,下同),报考者须大学毕业、多益成绩550分以上,且有身高限制,因此资格门槛“刷”掉了3000多人,另5000人可参加20日起一连四天的初试,预计7月初分发。
但“就业服务法”规定,雇主不可以容貌及五官限制雇用资格,华航招考消息见报后,“劳委会”主动介入了解,并请台北市劳工局发函要求华航说明。
华航方面得知后很错愕,华航公关处长陈鹏宇解释,空服员须负起安全维护及疏导旅客工作,依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发布的空服员训练手册,对空服员的身高要求为“以站立姿势可开启行李舱,伸手可及安全设施”;这不是华航独有规定,“如果把焦点都放在身高,就把空服员的工作想得太简单了”!
虽然空服员因工作特性须有一定身高要求,但大部分航空公司会以“站立可打开行李舱”或双臂打开达一定长度等条件要求,避免争议。
“劳委会”官员说,先前有诊所应征护士,订出“身高160公分以上、体重52公斤以下”的条件,同样也吃上罚单。
此外,台北市劳工局二科科长吴海燕17日表示,日前已要求华航说明,未来若经判定构成就业歧视,依法可裁罚30万元到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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