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9日电 台湾社会中的大陆配偶人数约有30万人,不过,日前一项调查发现,大陆配偶的相关权益与地位,与外籍配偶相比有明显的差别待遇,涉嫌违法有关规定。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监委”赵昌平、李炳南调查大陆配偶权益与法律地位时,发现许多涉及“歧视”情形,提出调查报告。
报告指出,台当局对于大陆配偶在台长期居设有配额,但对外籍配偶则没有配额限制。
调查报告并指出,对于大陆配偶所设的“面谈制度”,涉及侵犯隐私权等权利,而且也未能真正达成“移民辅导”之目标,亟待检讨改善。
另外,目前大陆配偶在台犯任何轻罪都可能遭到强制出境,但其它外籍配偶只有在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且属故意犯罪时,会遭到废止居留许可。
调查报告更指出,大陆配偶设籍满10年才能担任公职,相较于其它外配限制更多,而且大陆配偶也不像外配可因“合法居留”而享有请愿与集会游行权利,这些都不符合有关规定,有差别待遇。
调查报告并说,大陆配偶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层出不穷,但担心可能会影响居留权,绝大部分大陆配偶都不敢寻求救济,现行法制及行政作为显然不足以有效因应,这也亟待主管机关检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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