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湖南省邓姓女子嫁来苗栗县头份镇,她控诉煮面加蛋都被夫家指责浪费,连起码的尊严都没有,前年10月返回大陆后不再回来,丈夫诉请离婚22日被判准。
法官调查,邓姓女子是头份镇邱姓男子的第三任太太,2人在2006年12月间结婚,邱先前娶印度尼西亚、越南籍女子都以离婚收场,这次以恶意遗弃为由,诉请法院判决离婚,邓姓女子隔海答辩。
邓女指出,她早餐在家里煮面条加蛋,竟被婆婆责骂未能节省费用,此外,婆婆的钥匙、钱包不见,怀疑是她偷窃,还要搜她的身,后来婆婆在房间找到,钱包并没有丢失,她连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及尊严都做不到。
婚前丈夫没有告诉他负债300万元,她事后才知情,无法共同负担这么此庞大的债务,2007年10月间返回大陆后,不愿再来台湾,她同意离婚,丈夫要赔偿她2万元。
邱姓男子解释,母亲并没有因邓女早餐煮面加蛋而大骂特骂,这是言语的误会,家人确实怀疑邓女偷窃财物,前两任太太因为被发现偷钱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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