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第一银行前职员曾秀霞,利用公司内部控管漏洞,盗领客户存款,诈领7250万元(新台币,下同),岛内“最高法院”25日以违反“银行法”的背信、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判处她10年徒刑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法院一审时,判曾秀霞有期徒刑8年。案件上诉到高雄高分院后,合议庭审理认为,被告所为严重影响银行信誉和存户财产管理,恶性重大,且仍有2000多万元待追偿,以22个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13个背信罪,判刑她10年。“最高法院”25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曾秀霞前后共盗领7250万元,造成被害人分别损失百万至千万不等金额,其中一名钟姓客户就遭盗领2000万元。
据悉,现年49岁的曾秀霞,原任职第一银行屏东潮州分行,负责协助客户申办帐户、电话语音转帐等职务。她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以主管密码,为22名客户开启电话语音转帐功能,并陆续盗领客户存款,辗转将款项洗钱到亲友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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