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市陈先生和4位女士,生了5个小孩,自己照顾其中3个,没想到小女儿的生母,前年私自接走女儿,双方打官司争监护权,生母为求胜还抖出陈先生的子女都是“非婚生”,但是法官认为陈先生把小孩照顾的很好,把监护权判给了他。
未婚生子的陈小姐就住在台北县三重的大楼里,平常探视时间到,她就会把女儿接回来住,时间到,陈姓男子就会到这再把小孩接回家。家境不错的陈先生,就住在台北市的大安区,他和4位女生未婚生下5名子女,他自己扶养13岁、11岁和4岁的小女儿,但是前年9月,4岁女儿的生母把人接走之后,就再也没送回家,最后双方对簿公堂,互争监护权。
小女儿的生母为了争监护权,不惜在法庭上说,陈姓男子的小孩全是非婚生子女,但是法官认为,陈姓男子为了孩子特地租屋迁学区,甚至在阳台加装安全设施尽到父亲的责任,最后把监护权判给陈姓男子,平息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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