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岛内中部裕毛屋凯福登连锁超市总经理谢明达,于2009年在会议上爆粗口骂员工“死木头、垃圾、混饭吃”,遭受辱员工郭文洲、蔡曜录音后提告,法官二审时判定谢明达的言论已侮辱员工人格,判公司须付给郭文洲、蔡曜各133万及114万元。
报道称,受辱员工郭文洲和蔡曜累计年资已有21年,却经常超时工作,难以正常休假,加上谢明达接手管理公司后对资深员工多次以言语侮辱、恐吓。郭文洲、蔡曜录两人在忍无可忍下,才录下谢骂人证据,向法院提告,主张遭雇主重大侮辱,请求资遣,要求谢明达给付其资遣费及未休假薪资。
对此,谢明达坦承在开会时骂脏话,但辩称是因员工工作多次未达要求,盛怒之下才脱口而出。他并请法院将当时环境及平日言语习惯等因素一并纳入,不是一说脏话骂人就构成“重大侮辱”,裕毛屋的委任律师詹汉山也表示不服,但上诉后仍被台中高分院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据了解,谢明达曾经为了员工不向客户打招呼,下跪要求员工改变,一度传为美谈。但2009年却在和员工开会时,用闽南语辱骂员工:“干,死木头,你们这些垃圾,没烂鸟,只会混饭吃…。”、“如果再唱反调,会死得很难看,我会叫你走到那里都没有工作,有气魄,自己提出辞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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