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嘉义县男子吴旻泽被控2010年2、3月连续假冒萧万长随扈诈财,嘉义地检署依诈欺起诉。检方11日表示,被告是非观念淡薄,诈财成习惯,除求刑2年6个月外,并要求强制工作3年。
嘉义地检署发布起诉书指出,22岁的被告吴旻泽于2010年2、3月间,假冒是“国安局”人员、担任萧万长随扈,以投资、采购无线电配件、同事受伤、参加名人婚礼等理由,向初次认识的蔡姓男子、初中同学母亲及妹妹等被害人骗取金钱,计诈财13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检方指出,被告2009年8月,也假冒“国安局”人员,将艺人“闪亮三姊妹”骗到嘉义县朴子市表演,事后未付酬劳,三姊妹父亲愤而提出告诉,嘉义地方法院日前判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
检方表示,被告于2009年6月间,谎称自己是“国安局”人员,曾经当过马英九、萧万长随扈,先后到台北市两家酒店消费7次,共签帐24万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分别判刑4月、5月,均得易科罚金,应合并执行7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吴旻泽2010年再度假冒“国安局”人员诈财,嘉义地检署依诈欺罪嫌起诉,审酌被告正值青年,不思自食其力,连续以相同手法四处骗取金钱;且辩解日后有钱一定会还被害人金钱,是非观念淡薄,法治纪律混淆不清,诈财成习。除了求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外,于刑期执行前,须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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