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台北地方法院以“无审判权”为由驳回台北地检署申请羁押绰号“陈太太”的跨区域卖淫集团首脑陈美英,台北检方提起抗告,29日“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抗告成功并认定人口贩运案件,不论犯罪地点在何处均有审判权,本案尚有共犯未到案,陈美英仍有串证及逃亡之虞,抗告有理,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法院重新裁定。
台北检方说,目前检调已找到3名女子出面指证陈美英媒介境外“卖春”、性剥削的行径,作为补强检方再度申请羁押陈美英的事证,由于陈女长年经营色情业,因此相关证人人数众多,因此检方另请调查局继续积极寻找。
检方除了先前的许姓女子证词外,目前已经另外找到两名被陈美英媒介境外卖淫的女子出面作证,她们异口同声指证,确实被陈女媒介至岛外,而且她们到了岛外后,也都被岛外的妓院限制行动。
台高院认为,同案共犯张姓女子已准备前往澳洲,还有共犯尹志恒及绰号“杰哥”的男子未到案,检方认为陈美英有逃亡及串证之虞,原审裁定都未就这两项说明理由,无法让人信服,台北检方抗告有理由,应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法院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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