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芬芬(化名)8岁就被迫从事性交易,而少女小文 (化名)虽是自愿赚皮肉钱,但她逃离火坑后,即便学得一技之长,但求职却处处碰壁,一度被逼得重操旧业……根据台湾最新的儿少性交易年龄调查,逾6成受访者年仅14~16岁,小学以下者站近3成,最小者仅8岁。
芬芬的亲生父亲以说要带她出去玩为由,将车停在某地,然后就下车,叫她独自在车上等,但事实上,她父亲早已收了钱,目的就是要让拿钱的阿伯上车性侵她。而19岁的小文,在遭到性侵后,开始自暴自弃,3年前沦落风尘,但皮肉钱赚得很辛苦,不只要被抽成,负责人还假借名义扣住薪水,并利用提供毒品进行掌控,甚至曾遭嫖客捆绑毒打……。
已脱离苦海的小文说,许多从事色情业的少女并非外界想像的虚荣拜金,她们缺乏资源,又缺少家庭与社会支持的力量,才让色情业者趁虚而入,她认为,许多求职限制很不合理,希望社会可以重视青少女的就业问题,给折翼少女一个公平的工作机会,不让这些少女被迫得重操旧业,要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赚钱过活。
根据励馨基金会最新的儿少性交易问卷调查,逾6成受访者仅14至16岁,小学以下近3成,最小的8岁。但16年前初次调查的结果是逾75%受访者是16至18岁,首次性交易的最小年龄是11岁;去年底调查却显示,显示台湾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年龄层有下降的趋势。
许多少女是因为家庭功能失调而从事性交易,四成三的受访者曾经离家出走,四成受访者有债务问题,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背负家人及朋友的债务而被迫下海。此外,不少从事性交易的少女是中辍生,因为家庭功能失常、无法找到正职工作,而被迫从事性交易。
调查也发现:少女从事性交易的途径,有近六成来自经营色情行业的集团,且少女一旦沦落色情业,高达八成三未能离开,难以脱身的原因,包括:欠老板钱、男友是工作人员、遭受威胁、毒品控制及行动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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