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国民党民代邱毅遭台南扁友会会长黄永田扯落假发,求偿五百万元(新台币,下同)及登报道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黄的行为导致邱毅想要维护、不为人知的外貌遭他人知悉,确实侵害邱毅隐私权及自由权,审酌后判决黄永田赔三十万元,但一般人不会因某人是秃头,即减损社会评价,因而不构成侵害名誉,黄不必登报道歉。
黄永田辩称当时是要与邱毅合照,但法官根据新闻画面及去年九月黄永田在麻豆代天府的演说,认定黄故意去扯掉邱毅的假发,且假发是辅助维护个人外貌的形象,是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之一,黄的行为导致邱毅欲维护不为人知的外貌部分,为他人知悉,侵害邱的隐私领域,及对身体自由的意思决定,昨日判决应赔偿精神慰抚金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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