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男子张永昌于2008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访台时,朝陈云林座车泼“毒奶”,并扑上引擎盖,后被控“妨害自由”。台湾高院今天以妨害人行使权利未遂,判他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定谳。
判决指出,陈云林于2008年11月间访台期间,张永昌于11月6日凌晨趁警方为受困在晶华酒店中的陈云林开道离去时,向陈云林座车泼洒“毒奶”,并扑上汽车引擎盖,阻挡座车离去,被警方当场逮捕。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张永昌辩称没有妨害自由的犯意。但法院根据证人证词,并未采信张永昌的说法,认定他已构成妨害人行使权利未遂,判刑他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
案件上诉至高院后,高院今天将上诉驳回,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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