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12月18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机构17日续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通过“文建会主委”盛治仁提议,比照“工研院”设置办法成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院”,以取代原议之“文创基金会”,预计最快可在明年下半年正式成立。
台“立院”审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因多位“立委”忧虑若设立基金会,日后将可规避“立院”监督,经多次讨论未获共识。
有“立委”建议应捐助设立财团法人机构取代,并举例参考“工研院”、“资策会”或韩国的文化振兴院。因此,盛治仁昨抛出“财团法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院(简称文创院)”的构想,获得朝野“立委”支持通过。
盛治仁表示,“文创院”将比照“工研院”设置董事会,下设五个小组,整体规模将有四至五十位约聘人员,主要任务则是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建立智慧财产权保护及流通、建立文创跨产业情报网及经纪证照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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