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台湾一名自称是教师的贺姓男子被控在火车上偷摸女乘客大腿,在找列车长处理途中突然跳车逃逸受伤,还反控女乘客杀人未遂。不过,台湾高等法院仍认定贺强制猥亵,维持原判有期徒刑8个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006年9月间,贺姓男子从台中搭火车北上途中,被一名女乘客指控数度伸出咸猪手猥亵。女乘客说,她原本在列车座位上睡觉,因被贺惊醒而一度误认是自己睡着后不小心,误触贺的身体。当她再闭眼休息时,贺姓男子又以公文包遮掩,将手伸入她的裙襬内几乎要摸到她的私处,才气得抓起贺的领带,要将他带去找列车长处理。
贺被拉着走到车厢与车厢联结处时,突然解开领带,在火车行进中跳车,头部一度受伤流血被送医急救脱险。
由于女乘客已向列车长报告被猥亵经过,她下车后,警方即将贺姓男子受伤送医照片给她确认贺的身份及涉嫌猥亵。贺否认强制猥亵,还反控被她吓得跌下火车,反控女乘客杀人未遂。
检察官要求男、女双方测谎时,女乘客通过测谎,贺姓男子拒不接受测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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