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林访台期间滋事男子被台北地院判处拘役40天——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陈云林访台期间滋事男子被台北地院判处拘役40天
2009年06月21日 15: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1日电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去年访台期间,李姓男子在游行时持造势旗子涉嫌向警方施暴,经警方以专刊公布照片后投案,台北地院一审判处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院判决指出,陈云林去年11月访台时,民进党于6日举办游行,当天下午,游行队伍行经台北市中山南路与仁爱路口的景福门附近时,李姓男子加入游行队伍参与游行,为了冲破警方的盾牌封锁线,李姓男子手持造势旗子对警察叫嚣、施暴,涉及妨害公务。

  警方事后制作发行协和项目辨识专刊供民众指认,李姓男子的照片也在专刊上,他知道自己照片也在专刊上后,主动向警方自首。

  台北地院调阅相关搜证光盘后,认为足以认定李姓男子的犯行,触犯妨害公务罪,不过该男子在警方还不知道他真实身分下,就向警方自首,因此认定他符合自首减刑规定。

  台北地院认为,李姓男子当时因一时激愤而有违法过当的行为,所幸并没有警员受伤,犯罪后自首、审理中对自己的行为深觉悔意,因此判处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再上诉。

【编辑:唐伟杰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