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去年访台期间,李姓男子在游行时持造势旗子涉嫌向警方施暴,经警方以专刊公布照片后投案,台北地院一审判处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院判决指出,陈云林去年11月访台时,民进党于6日举办游行,当天下午,游行队伍行经台北市中山南路与仁爱路口的景福门附近时,李姓男子加入游行队伍参与游行,为了冲破警方的盾牌封锁线,李姓男子手持造势旗子对警察叫嚣、施暴,涉及妨害公务。
警方事后制作发行协和项目辨识专刊供民众指认,李姓男子的照片也在专刊上,他知道自己照片也在专刊上后,主动向警方自首。
台北地院调阅相关搜证光盘后,认为足以认定李姓男子的犯行,触犯妨害公务罪,不过该男子在警方还不知道他真实身分下,就向警方自首,因此认定他符合自首减刑规定。
台北地院认为,李姓男子当时因一时激愤而有违法过当的行为,所幸并没有警员受伤,犯罪后自首、审理中对自己的行为深觉悔意,因此判处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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