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县芦洲警局爆发警察集体篡改罚单案!板桥地检署查出,有6名警官疑受人情压力,将酒驾或砂石车超载等上万元巨额罚单,改以“在车道卖东西妨碍交通”的400元罚单结案,其中警察陈志忠一人就改了9件,被求刑6年4月重刑。
据了解,警方或基于人情或受长官压力,常被迫销单,但因为单子已经开出无法销掉,因此只能改为以最便宜的罚单,自己付钱了事;检方调查时,也知道类似状况,但因为改单就是图利他人,即便未收受好处,仍触犯“贪污治罪条例”,检察官希望其它警察引以为鉴。
起诉书指出,芦洲分局延平派出所所长张锦琛在2006年底,接到芦洲市长李翁月娥的关切电话,希望张先代缴一张酒驾罚单后,再跟她请款,张基于警政关系和谐,涉嫌在裁决所抽单,改输入处罚摊贩的400元罚单结案,而400元由张自己出。
另有曳引车司机超载被开单,裁决巡官黄胜俊也指示裁决所约聘人员改以400元罚单结案,让司机不用被罚上万元,也免于吊扣牌照及记点。
其中芦洲交通队员陈志忠在2006年间,就以此方式帮人销了9张罚单,检方查出,陈还把罚单涂抹到无法辨识,导致无法清楚知悉违规项目,后来裁决所一律以三四百元的摊贩罚单结案。
而警员简亦淇前年查获起重机作业时违规阻碍交通,开单后回裁决所输入时,发现起重机的车号太长无法输入,最后也改为摊贩罚单处罚400元。
板桥地检署共起诉黄胜俊、张锦琛等6名警察及裁决所2名约聘人员,其中陈志忠求刑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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