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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对专设“红灯区”难有一致意见,而台“内政部”表态,性工作除罪化是必然趋势,不过必须有配套措施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漆菲发自北京 6月15日上午,台湾“行政院”门口。一名身着粉色上衣的性工作者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向面前反对性产业的妇女团体大声呼求工作权。见状后,站她对面的台湾女人联线秘书长蔡宛芬赶忙捏紧手提包、闪躲到一旁,此时,台湾媒体的“黑炮筒”们立刻架满周边。
性工作者下跪哭求权益
这名“下跪者”来自台湾的性工作者权益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台北市公娼自救会、大同区公娼自治会。当台湾当局6月初开始思考设置红灯区的可能性之际,这类人群觅得一线生机,马上号召支持者要求“行政院长”、“内政部长”、“警政署长”和人权委员们表态废除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从此不处罚娼妓。为了避免容貌曝光,日日春协会每次上街抗议,性工作者都用各色花布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然而,这样反而增添了围观者的好奇心。
就在她们15日“陈情”之时,台湾励馨基金会等妇女团体聚到“行政院”另一边,发起了“反性剥削联盟”拉锯战,希望“行政院”决定专设“红灯区”之前一定要三思。蔡宛芬正是其中一员,她大声疾呼“性交易的实质内涵就是一种性剥削”时,不想却被“下跪”一幕突然惊住。
据台湾媒体同行介绍,这项引发争议的性交易政策构想起初源于台湾学者完成的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期间衍生出仿效荷兰红灯区的意想:即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但区外娼、嫖皆罚,至于哪些县市要设专区,则由各县市举行公投或交议会决定。
同日,台湾“行政院”人权小组相关主委表示本月下旬将开会讨论性交易除罪化等议题,届时将建议订定“成人性交易管理法”或“风俗营业管理法”。台湾“内政部长”廖了以则指出,性工作除罪化是必然趋势,但须有配套措施。
岛内对“红灯区”反应不一
在台湾“内政部”看来,性交易行为是世界各国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即使在性交易合法化的国家,亦有严谨的管理政策与管理措施。但这样的想法不大被岛内县市长们接受,台湾《苹果日报》对全台25个县市的普查结果显示,仅有云林、屏东、宜兰的3个县市长明确赞成设“红灯”专区,而台北等10个县市长对此强烈反对。
民间反对的声音也很高亢。大部分民众直觉是“千万别在我家附近”。妇援会执行长高小晴讽刺说:“我们大学可以关了,从娼门槛低,不需要任何高学历,你就可以去挣钱了。”台湾性别议题专家、“中央大学”英美文学系特聘教授何春蕤认为,台湾当局愿正视成人性需求是好事,但做法不切实际,“如果没考虑地方民情和性工作者需求,只怕专区最后沦为蚊子馆”。
在执法者方面,台北市一名高阶警官指出,警界也分为两派:赞成派认为设专区好管理,反对派则忧心专区周边恐引来其他犯罪,衍生更严重的治安问题。
台湾《中国时报》记者向本报透露,目前台湾媒体声音看似反对居多,但实际上赞成的人并不少,“不过碍于民意不敢大声说而已”。
设置专区须严格管理
台湾公娼业始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直到陈水扁上台才真正取消“公娼”。也自那时起,岛内对“红灯区”设置与否争议不断。如今,不同的声音虽未有所改变,但身处的社会背景已大有不同。
今年6月,台湾“人口贩运防制法”开始施行,“行政院”也核定3年49亿新台币预算推动“防制人口贩运执行计划”。有台媒认为,设置“红灯区”难免让人质疑会妨碍此项目标的达成。另一方面,虽然阿姆斯特丹“红灯区”已有400多年历史,但迄今跟进的地区寥寥无几。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因此认为,荷兰“红灯区”虽合法,但其中还是有许多性工作者被剥削、恐吓,“岛外已开始检讨专区反而容易成为人口贩卖、性剥削和洗钱温床,台湾不应违反潮流贸然设立”。
据台湾警方统计,目前台湾有51名“合法公娼”,但普遍营业惨淡。其他性产业则基本全面转入地下,集中在卡拉OK、酒廊等场所。据日日春协会粗略估计,台湾现今至少有10万名性工作者,年产值达数百亿新台币,至于成立专区后的产业规模则无法估计。“如果成为合法行业,除方便管理外,也可给政府纳税。”台湾问题专家富权接受采访时说。在他眼中,设置“红灯区”很务实,许多海外游客也会给“红灯区”带来生意。
而目前台湾“内政部”委托研究的方案中,未来性工作专区也有严格限定。包括不可在教堂、学校、医院附近营业;严禁招揽广告、促销;以及性工作者须定期健康检查等。台湾警察大学外事警察系副教授叶毓兰认为,非法性交易一直存在,设专区管理是折衷做法,“从岛外例子来看,设专区无法全面杜绝非法性交易,但至少可加强性工作者卫生、体检、退休等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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