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桃园县一名男子兴冲冲地在夜市买了一张偷拍光盘,没想到愈看愈“眼熟”,赫然发现“主演”竟是自己的妻子和好友。
这件事发生在7年前,该男子和妻子也因此离婚,而男子好友也躲了他好几年;不过,去年8月两人再次遇见,该男子持杀猪刀猛刺好友,因而吃上伤害罪官司。
检方调查发现,2002年初,该男子在观光夜市看到摊贩卖系列宾馆偷拍光盘,他买了一片回家,没想到他买的那一张,“女主角”竟是自己的妻子,而偷欢的对象更是自己的好友。
去年8月26日,该男子竟撞见好久不见的好友,一时旧仇新恨拥上心头,两人为“人妻光盘”大吵,该男子回家拿了一把杀猪刀,找上好友,往他左髋骨和大腿中间猛刺一刀。检方12日依伤害罪将该男子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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