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为防范大陆观光客脱团,台湾当局“内政部”3日通过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经发觉有明显事实足认为有脱团或行方不明之虞,得不核发入出境许可证。
该部门表示,去年7月扩大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近半年时间,脱团行方不明或从事与观光旅游目的不符的活动日增。
为防范类似案件发生,该部门“部务会报”下午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16条条文修正草案。
修正重点包括:针对申请来台观光旅游的大陆地区人民,经发觉有明显事实足认为有脱团或行方不明之虞,“内政部”得不予许可核发入出境许可证;已许可者,得撤销或废止许可,并注销入出境许可证。
该部门说,旅行团因交通状况、天候或突发事件,临时变更原订行程的情形相当普遍,凡变更均需通报不仅增加旅行业及导游人员负担、耗费行政资源,且行程变更与大陆旅客在台是否违法违规并无关联性,这次修正将旅游景点变更须立即通报的规定删除。修正草案将函报行政当局核定后发布施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