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ECFA理不辩不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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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ECFA理不辩不明
2010年04月14日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4月14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北京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两岸双方同意加速推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进程,尽快在大陆进行第三次商谈。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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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曾嘉)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4日表示,对于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台湾社会存在不同看法,相信大家多做一些说服解释工作有利于ECFA商签进行。

  在14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台湾媒体报道说,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和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可能就ECFA进行辩论,请问对辩论会怎么看?

  范丽青表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两岸间特殊的经济合作安排,是一个经济协议。商签这个协议也是为了适应两岸推进经济往来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的客观需要,是为了实现两岸经济的互利共赢。

  她说:“当然,对于商签这个协议,台湾社会上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我想这也是很自然的。理不辩不明,我相信大家多做一些说服和解释的工作是有利于商签工作顺利进行的。”

  另有记者问:如果这次辩论国民党辩输了,ECFA下一步应该怎么做?范丽青表示不对没有发生的事情发表评论,也不对台湾岛内的一些具体事务发表评论。“但我们认为,根据两岸专家的共同研究和分别的研究,得出的结论都是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有利于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也有利于深化两岸经济进一步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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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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