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海峡论坛:首批台湾动漫作品在闽获版权保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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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海峡论坛:首批台湾动漫作品在闽获版权保护
2010年06月18日 14: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厦门6月18日电 (记者 林永传 杨伏山)18日上午,在此间举行的“在闽台湾作品版权登记颁证仪式”上,5家台湾企业创作的带着浓浓阿里山风情的12件动漫影视美术作品,在福建省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取得了作品登记证书。

  “大陆版权部门为台湾同胞作品自愿登记提供如此方便、便捷和有效的保护,为今后的授权使用与交流合作提供帮助,我们非常感动。”专程从台湾赶到厦门的台湾远东动画李月梅小姐,拿着作品登记证书,很是高兴。

  李小姐说,在台湾没有版权登记,如遇到剽窃诉诸法律时,著作权人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进行举证。

  “作品版权登记等于权利人为自己的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为作品的创作、使用、管理和保护提供一种有效和便捷的保护手段。”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官员陈秋平介绍说,福建版权局是中国大陆唯一直接受理港、澳、台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地方管理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为支持海西经济建设,与福建省政府签定的关于《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新闻出版业建设合作协议》中,赋予福建省在新闻出版对台工作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

  “只要台湾的作品进入福建,我们就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提供保护,为台湾企业在大陆的创业打好基础”,陈秋平称,保护版权就是鼓励和保护创新,欢迎更多的台湾作品、台湾企业在福建落户,“今后我们要进一步为台湾同胞著作权登记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

  该批获保护作品今年5月18日参加了“中国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大陆巨大市场引起台湾业界的关注,也激发了台湾企业申请大陆版权登记的积极性。

  据悉,将于19日开幕的第二届海峡论坛,还将举办“海峡27城市新闻出版业发展论坛”及“海峡影视展映展播周暨两岸广播影视制作业峰会”等涉及两岸新闻出版和影视交流合作的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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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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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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