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陆委会副主委”高长19日指出,两岸经济协议(ECFA)采“分期付款式”开放,第一阶段的早期收获清单(提早降税或提早开放市场的项目),占两岸贸易额一成左右,约80亿美元;其后再分第二、第三阶段协商,争取零关税打入大陆市场。
台北市进出口公会昨天举办“大陆经贸实务讲座”,邀请高长演讲“2010年两岸经贸关系展望”,但高长为宣传ECFA,特别在题目前加上ECFA,并对媒体公开行程。
高长一开场用“盖房子”形容说,ECFA最初是“架构”,就是先把房子结构体盖起来,之后再装潢。他再用“分期付款”来说明ECFA的协商过程,而早收清单是“预付头期款”。
他指出,ECFA不是一次性开放市场,是分阶段开放,第一阶段早期清单,按国际经验,仅占两岸贸易额1成左右,约80亿美元;其余9成等ECFA签了之后,再分第二、第三阶段逐步开放,签下附属协议,争取零关税打入大陆市场。
高长指出,ECFA参考“东盟+中国大陆”模式,架构目录主要包含: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清单、例外条款、争端解决机制、终止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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