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管部门规划陆资投资金控持股上限最高2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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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金管部门规划陆资投资金控持股上限最高20%
2010年01月15日 1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两岸金融拟开放相互参股,根据台当局“金管会”规划,因大陆没有金控公司,未来若政策许可,大陆的银行将可参股台湾的金控,连同QDII(大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间接投资,合计投资台湾的金控公司持股上限最高20%。

  至于大陆的保险、证券业,在暂不准跨业投资的原则下,不能参股台湾的金控。“金管会”也规划,台湾的金控可以参股大陆银行,因金控没有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问题,可参股大陆银行的上限,将比银行设分行、子行及参股的总投资上限15%低,约在10%到15%。

  “金管会”在周三邀集相关“部会”讨论两岸银行、保险及证券开放办法后,14日委员会最后确认后,即呈报“行政院”。

  据了解,对于金控参股大陆银行上限,原本规划是跟银行投资大陆总额一样都订为净值15%,但考虑金控只有参股一项,且规模较大,最后略为下降。

  未来若政策许可两岸金融相互参股,原则上将采“一夫一妻”制,也就是一家只能参股一家。最近一年不断有国际投资银行穿梭两岸,替两岸金融机构相互参股牵线,市场也有各种传闻,包括大陆工商银行洽谈收购国泰金控20%股权,永丰金有意引进陆资股东等。

  根据“金管会”规划,一旦政策许可,两岸金融相互参股原则,基本上是“银行对银行”、“保险对保险”、“证券对证券”,换言之,银行只能参股银行,不能跨业参股保险或证券。但因大陆没有金控公司,因此,大陆银行将可来台参股金控、银行。

  以陆银最感兴趣的金控来看,台湾的15家金控中,除台湾金控未上市柜,其余14家都是上市柜公司,“金管会”规划,单一陆银可参股单一金控上限是5%,全部陆银参股单一金控上限则是10%。

  如果加上QDII投资上市柜股票上限,单一QDII投资单一金控上限5%、全部QDII投资单一金控上限10%来看,未来陆资可投资岛内单一金控公司,持股上限合计最高20%。

  金融业者表示,QDII投资属财务性投资,不能担任董监事,但持股仍具投票权,全部QDII投资单一金控上限10%,仍可与陆银直接投资单一金控上限10%结合,支持直接投资的部分取得董监席次;因此“金管会”规划的持股上限,对两岸金融相互参股和策略联盟,仍具有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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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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