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林:将就两岸经合框架协议原则性交换意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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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云林:将就两岸经合框架协议原则性交换意见
2009年12月22日 10: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2日电 海协会长陈云林今日在两会领导人商谈时致辞表示,本次会谈,他和海基会江丙坤董事长将就签署两岸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问题进行原则性的交换意见。

  陈云林表示,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也注意到台湾方面对签署两岸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它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对台湾经济发展的近期和长远的影响做了许多说明。

  陈云林指出,我们也注意到这个方面,同时我们更注意到了台湾方面一些产业、一些企业家们,他们由于区域经济合作带来的新问题,他们感到忧虑,积极地希望台湾方面能够尽早和大陆商签两岸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陈云林表示,我们一直这样认为,商签这样一个框架协议,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议题。一年多来和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两岸的机构也对此进行了很多的可行性研究,结论都是互利双赢的。

  因此,我们本着凡是对两岸关系、两岸的经济发展有好处的事情,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好处的事情,他们希望解决的事情,我们都将努力去做,并且争取把它做好。所以我们的态度,一向是积极的,本次会谈,我和江董事长也将就这个问题进行原则性的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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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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