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门官员:招陆生联招为原则 仍可独立招——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教育部门官员:招陆生联招为原则 仍可独立招
2009年12月09日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大陆学生赴台问题引起各界关注,有“立委”质疑台湾教育部门拟订以联招方式招收陆生是“走回头路”,无法彰显各校特色。对此,台“教育部次长”林聪明表示,特色学校若有需求,仍可独立招生。

  台立法机构今天审查专科学校法修正案,陆生赴台与大陆学历问题成质询焦点。 “立委”郑金玲在质询时指出,教育部门表示对陆生将以联合招生方式为主,她质疑联招无法彰显各校特色和个别学生偏好,批评联招是“走回头路”的作法。

  林聪明答复指出,教育部门对大陆学生立场是以联合招生为原则,独立招生为例外,个别特色学校或系所仍可提出独立招生要求。

  “立委”蒋乃辛在质询时指出,教育部门表示若最后决议不追溯台生1997年前的大陆学历,将采甄试方式发给同等学力证明,大陆学生是否也比照办理?

  林聪明答复表示,教育部门已组成审议委员会,将邀请学者专家订立甄试笔试科目与标准,不论大陆或台湾学生,若学历不能溯及既往承认,都需经过甄试。

  台“教育部高教司长”何卓飞受访表示,教育部门开放来台就读大学的大陆学生大部分为应届毕业生,因此不会有学历追溯的问题;但针对20多万在台大陆籍配偶,若其学历取得时间早于1997,将需经过学历甄试以取得认证。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