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 台北市议员批钻法规漏洞(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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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式公寓”? 台北市议员批钻法规漏洞(图)
2010年05月07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福华酒店式公寓 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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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酒店式公寓”到底谁来管?台北市议员质疑知名的福华旅馆集团擅改隔间未送审,意外揪出介于旅馆业与不动产租赁业相关法律规定中灰色地带的“酒店式公寓”;对于议员的质疑,业者强调,仅进行内部装修,并未更改隔间,也愿配合相关单位稽查。

  市议员秦俪舫本质疑建物更改内部隔间,建筑师签证不实,会勘时还意外发现福华饭店旗下“福华长春苑”,从外观到内部设施明明就是饭店,亦接受旅客入住,却以“集合住宅”、“不动产租赁业”登记,企图规避法条,因主打高收入客层,每月租金约5到9万元。

  登记租赁经营饭店 法规管不到

  福华饭店公关室经理徐家瑜无奈表示,严格说来,他们是“酒店式公寓”,长期出租给住客,但设备与管理比照饭店,由于与房客间是签订租屋契约,加上使用登记为集合住宅,便依现有法规,以“不动产租赁业”经营。

  “观光传播局观光产业科长”沈永华坦承,“酒店式公寓的确无法可管”,他说,酒店式公寓与现今流行的日租型套房一样,虽经营型态类似旅馆,却不适用“旅馆业管理规则”,“观传局”就算想管,也于法无据。

  但沈永华强调,“观传局”仍将请相关处室,针对福华长春苑的建物管理、室内装修、公共安全、缴税状况等,进行稽查。

  议员质疑装修不实 市府将稽查

  徐家瑜说,酒店式公寓在岛外行之有年,受限于岛内无相关法规,福华长春苑虽以不动产租赁业登记,消防公安标准较饭店低,但每年仍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并投保公共意外险。

  秦俪舫并质疑,“福华长春苑”更改内部隔间,却与送审施工图不符,质疑建筑师签证不实,主管的建筑管理处更未尽监督之责。

  对此,建管处技正虞积学说,将于10日会同消防、观传等局前往稽查。徐家瑜则表示,该处自2004年至今,仅进行内部装修,并未更改隔间,将配合相关单位合法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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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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