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敦义:在三前提下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一定要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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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敦义:在三前提下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一定要签
2009年12月29日 1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表示,在台湾需要、民意支持与“立法院”监督前提下,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一定要签。若明年5、6月前签订ECFA,对许多企业有急迫性。

  至于是否支持ECFA“公民投票”,吴敦义表示,不能禁止“公投”,谁也不能阻挠,但“公投”是非不得已不采用。

  他说,有20%到30%的人对ECFA有疑虑,不能忽略这股声音,并可转为谈判时的支撑力量。不能视在野声音为刺耳、难听,要当成诤友,但一定要同心同德,不能说ECFA确有需要,却一定要非理性推翻。

  至于有人建议由无党团结联盟籍“立法委员”颜清标在中部代言ECFA,吴敦义表示,会审慎考虑各种建议,若有谁对ECFA的说法更简洁易懂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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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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