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将优先推动能源税与温室气体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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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当局将优先推动能源税与温室气体税
2009年10月19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9日电 台当局“赋改会”今天开会讨论能源税及环境税,“财政部次长”张盛和会后表示,将优先推动能源税与环境税中的温室气体税,由于这两项税制共识高,预估最快明年“立法”,并于2011年推动。

  据“中央社”报道,“赋税改革委员会”今天开会讨论能源税及环境税、经济特区课税两项议题,由于今天的会议属于期末报告,两项议题都会有共识或结论出炉,其中又以能源税及环境税如何征收,最受关注。

  张盛和表示,能源税与环境税是国际趋势,所以一定要推,但是推动方式将以有共识的先做。

  他表示,能源税在经济永续发展会议、马萧白皮书与全台能源会议都有决议,将优先推动。未来能源税将排除煤炭与核能,针对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气、燃料油与天然气课税。

  张盛和说,环境税争议较大,但是减碳是重点,温室气体税(碳税)将优先推动。由于能源税与温室气体税税基相同,两者考虑一起“立法”。

  对于传出温室气体税按每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以新台币750元研拟课征方案,张盛和说,由于争议大,税额未定,目前的态度是“先推动制度,税额再来研究”。

  在开征能源税与温室气体税方面,按照“赋改会”版本,开征能源税第10年税收可达1647亿元,温室气体税可以达到2390亿元,合计将达4037亿元。不过,温室气体税因为税额未定,仍有变量。

  张盛和说,对于税收的用途,在通过“立法”后,税收优先用于补贴中低收入户;降低综合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货物税,及补贴大众运输。

  他说,除了以征税方式推动节能减碳外,非税的工具也要重视,例如排放量的管制,“环保署”或“经济部能源局”一些非税措施必须重视,以免节能减碳任务都放在租税上,对产业与经济影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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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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