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会”三日将通过“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预算”草案,拟跨四个年度编列一千二百亿元(新台币,下同),推动灾后重建,财源全数以举借或发行公债支应,第一个年度编列五百八十五亿预算,约占重建总经费的一半,是重建的高峰期。
“主计处”提出特别预算的内容,以道路、桥梁设施的维护与修复占最大宗,分由“交通部”编列公路维修预算,“农委会”编列农路、“原民会”编列部落道路、“营建署”编列市区道路预算。
其次是水利设施复建经费、聚落迁建、迁村安置预算,及“金管会”所编各项借款的两年展延补贴预算。另外,“内政部”死亡、失踪的救助慰助金约十多亿元。
二O一O年包括总预算及公共建设特别条例,举债四千六百六十亿创新高,加上灾后重建特别预算举债五百多亿元,总举债将超过五千亿元。
高层表示,明年度的累积债务余额已占百分之三十五点五,将使“政府”的财政恶化、债信降低,“行政院长”刘兆玄已指示“财政部长”李述德,月底提出中长期财政改革方案,希望能在五至十年内改善财务,达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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