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为了台湾,请善待大陆配偶
2008年11月26日 11:3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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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为2007年12月21日,“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在“移民署”门前集会,申要人权与平等待遇。 中新社发 陈国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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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歧视的政策,必有歧视的民众、歧视的社会,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也会因此受到侵蚀
最近,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透露,将放宽大陆配偶的工作权、申请身份证资格、遗产继承权等,让争取权益多年的大陆配偶看到曙光。即使这些规定全部实施,也达不到真正的平等,可岛内仍有人反对,提出诸如“放宽大陆配偶200万元新台币的遗产继承限制会不会掏空台湾”等奇谈怪论。但事实上,平等对待大陆配偶,正是为了台湾利益。
不公正待遇无疑会给大陆配偶带来不便和痛苦,或许台湾有些人可以不顾及大陆配偶的感受,但是,大陆配偶进入的难道不是台湾家庭吗?目前,岛内有近26万大陆配偶,涉及26万个家庭。以台湾2300万人口、每家3.5人计算,差不多占台湾家庭总数的1/25。如果大陆配偶因为各种限制痛苦不堪,不能工作挣钱,生活没有尊严,其痛苦必然波及整个家庭——贫困的家庭,经济会雪上加霜;父母没有尊严,孩子的成长也会出现阴影……这么高比例的痛苦,不会影响台湾整体幸福吗?
不公正对待大陆配偶,实在有损台湾自矜的民主、自由、平等名声。以工作权为例,未放宽前,大陆配偶在台居住满6年才能有工作的权利。不能工作不仅经济没有保障,而且没有尊严——国际著名宪法学家托马斯·弗莱纳曾说:“人能够工作,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成果生活,并把生活剩余的钱存起来留给子女或者自己的晚年,这是人尊严的一部分。”与大陆配偶结婚的大多是底层民众,不管以什么名义,歧视这样一个弱势群体,外界会对台湾有什么观感?
不公正对待大陆配偶,还会影响到台湾社会的良性发展。有歧视的政策,必有歧视的民众、歧视的社会,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也会因此受到侵蚀。台湾常以多元文化、多元社会自居,其实,多元文化主义最核心的概念,便是承认和接纳,对少数民族、亚文化群体、弱势社会人群的承认。因此,平等对待大陆配偶,不是施恩于他们,而应该是台湾建构多元社会的必需。(木鸣)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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