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检署”特侦组9月3日上午就正侦办的“国务机要费案”再次传讯被告陈水扁到案。图为陈水扁被侦讯后下午在其卸任后的办公室举行记者会。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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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检署”特侦组9月3日上午就正侦办的“国务机要费案”再次传讯被告陈水扁到案。图为陈水扁被侦讯后下午在其卸任后的办公室举行记者会。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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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6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发表富权撰写的文章说,不排除陈水扁另行组党以图卷土重来。
文章摘录如下:
陈水扁两度回到台湾南部“取暖”,果然从那些“宁愿肚子扁扁,也要票投阿扁”的农民身上获得“热量”。看到仍有那么一批“死忠扁迷”相信了他所说的检方侦查他的弊案是马英九和国民党对他“政治迫害”那一套鬼话,他那种“老子还有号召力”的自信心就蓦地增生。于是,他藉接受绿色电台专访时,以其“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一贯伎俩,声称自己还将会在二零一二年参选“总统”,再次要与曾把他拉下马的马英九进行“扁马对决”。
陈水扁此番诳言,当即在台湾政坛引发一片哗然,就连民进党高级党工也不以为然,或是以“反讽语法”来为他打圆场。但也有超级“挺扁”人士如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主委黄庆林,声称他支持陈水扁再次代表民进党角逐“总统”,并认为陈水扁比蔡英更“适合”。看到这样的反应,陈水扁似乎是惊觉“打草惊蛇”,过早地暴露了自己“东山再起”的“战略意图”,于是连忙由其办公室发布“新闻稿”,否认了自己在接受绿色电台专访时的谈话内容是要再次参选“总统”。
然而,按照政治心理学的观点,政治人物在气急败坏时所说的话,才是真实反映其心底想法的真话,而不像是平时在正式场合时,以“外交语言”的模式所发表的谈话,经过深思熟虑,趋利避弊。而陈水扁在接受绿色电台专访时,是在谈到“洗钱案”是马英九为了掩盖执政无能,对“八‧三零呛马”游行进行反制的政治斗争,因而情绪极为激动,有扁迷打电话进电台叩应,支持他二零一二年再选“总统”时,随口响应的,因此也就最能反映他心底的想法。而不像昨日他的办公室发布的“否认新闻稿”,逐字逐句进行仔细推敲般圆滑。
实际上,陈水扁早就有在二零一二年再次参选“总统”之意。早在“国务机要费”爆发之前,民进党内就盛传,陈水扁打算当完两届八年“总统”后,按“宪法”规定中间过一届四年的“旋转门”时,届时他才六十岁左右,仍可挟其“高人气”参选。一来,连战、宋楚瑜届时已是“颇廉可饭否”,就连马英九也比他年长一岁,国民党未必能有比他年青的人与他争高下;二来民进党内的“四大天王”,全部的年龄都比他大,且号召力也不如他强。这种想法,也得对了民进党内的普遍认同。这也正是在他的“国务机要费案”爆发后,泛绿民众难以与他作出切割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仍盼陈水扁能继续延续民进党的“江山”。
在“海外洗钱案”爆发后,陈水扁再次代表民进党参选“总统”的可能性,似乎是已被动摇。但这却反而激发陈水扁的逆反心理,越是有阻碍,他就越是要去冲撞。这不但是因为他要挑战马政权,一旦果真他“卷土重来”,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同样的司法手段来伺候马英九。而且也是要给将他视为“绊脚石”的蔡英文之辈一点“颜色”看,也是要阻挡他在党内罪大的政敌谢长廷。
当然,陈水扁如要参选二零一二年“总统”,还须取决以下两个重大条件:其一是“国务机要费案”和“海外洗钱案”检方查不下去,最低限度是法院未能定罪;其二是必须赢得民进党初选,击退蔡英文、苏贞昌、谢长廷等对手。
现在看来,陈水扁难以逃得过“国务机要费案”的法网,被法院判决有罪的可能性很高。但台湾地区的刑事制度是实行三审制,即使一审判决有罪,还可逐级上诉,而且流程时间甚长。到了二零一二年,未必能三审定谳。而按“无罪推定”原则,在终审判决之前,他仍是无罪之身。且只要贪污罪一审判决刑期未超过十年,他还有资格参选。
至于“洗钱案”,则更是离要判他有罪,差远了。这是因为,按照台湾地区的《洗钱防制法》规定,海外汇款只有是属于“犯罪所得”,才能被认定为“洗钱”。这也正是陈水扁声称海外存款虽然是“申报不实”,但只是属于“行政过失”的选举剩余款的主要原因,也是检方千方百计要将其海外存款与“国务机要费”和企业大老贿款挂联起来的原因所在。--倘是来自贪污和受贿,即是“犯罪所得”,就可将之视为“洗钱”。但到目前为止,检方的努力仍未有可如愿的迹象。
不过,届时陈水扁即使能跨“国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的“门坎”,也未必能通过民进党内规的阻拦。实际上,民进党《公职候选人提名条例》就规定,被法院一审有罪者,即不得为该党提名的候选人。另外,蔡英文、苏贞昌、谢长廷等人是否如陈水扁所说那样要做他再次参选“总统”的“绊脚石”?也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
倘果然到如此境况,永远“不服输”的陈水扁,就只有另行组党参选一途了。实际上,大部份民进党员投票支持蔡英文出任党主席,就是希望形象较为清新、并未涉入党内派系斗争的蔡英文,能够领导民进党转型,与过去的民进党进行切割,回复民进党的创党精神。既然如此,届时陈水扁未必能获得多数党员支持。在此情况下,他就只能是将民进党内仍支持他的深绿党员和“扁迷”拉出来,另行组党,并以党揆名义参选。
不过,“总统选罢法”规定,只有在前次“中央”级选举中总得票率达到百分之五或以上的政党,才有权直接提名“总统”候选人,而未达此条件的政党,或非政党人士,就只能是透过“公民联署”的办法参选。不过,以陈水扁仍有百分之十几的支持率来说,要取得二十多万名选民的联署,并不困难。
或许,届时陈水扁将会采用悲情牌战术,打出“当选过关,落选被关”的竞选口号,仍能获得“扁迷”们的积极响应。但即使如此,充其量也只能是对争取连任的马英九,或挑战马英九的蔡英文(或苏贞昌、谢长廷)造成程度不同的骚扰而已。当然,能不能当选是一回事,只要能证明自己“仍然存在”,就已足矣。这种心理,也正符合陈水扁自己的“天下不能无我”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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