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台湾前海军中将雷学明等控告陈水扁等人诽谤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陈水扁上午在步入法院时曾发生遭一民众踹一脚的意外,这是该案第二次开庭,也是陈水扁卸任台湾领导人后首度至法院出庭。图为陈水扁在出庭应讯后对媒体表达看法。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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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2日电 针对陈水扁21日出庭时被人踹了一脚,台湾《联合报•黑白集》今天刊出评论说,踹人者当然应受严厉谴责,但陈水扁未依原来维安路线出庭,形成现场秩序难以维持,也被认为有制造“加工事件”的嫌疑。
评论说,有些政治人物,擅长现场操作;往往能将一个原来平凡无奇的情境,“加工”操作成轩然大波。前年高雄市长选举,自古锌酩包租两部游览车,至陈菊阵营漏夜召开“黄俊英贿选抓到了”记者会,即是典型的“加工事件”。今年台湾“大选”时,国民党“四傻踢馆”身陷谢苏总部,被“私囚”了几个小时,更是“高级加工事件”。陈水扁昨天出庭,只是换了一个入口,果然又立见“加工加值”的成效。
民进党早年在群众场合,有人用预藏的猪血涂面,声称被拒马(隔离物)割伤,是一种“加工”;吴淑珍被支持者的铁牛车撞伤,喊了几十年的“政治车祸”,更是“加工事件”的经典之作;至于吴淑珍出庭一半,忽然昏倒送医,也被认为是“加工加料”。
评论说,陈水扁擅于“现场加工”,确实高人一等。他昨天将整个案子说成“只是合理质疑,竟然成为被告”,于是一方面斥原告“大言不惭”,另一方面又高喊“这样还有天理吗”?
评论表示,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究竟陈水扁与雷学明双方的是非如何,台湾民众暂难定论。但陈水扁居然说“我们(被告)多跑几趟法院没关系,但是案件的来龙去脉必须弄清楚”,却又全然只是“现场加工”的语言;否则,请问陈水扁,何以机要费案吴淑珍不肯“多跑几趟法院”?而陈水扁何以又千方百计连一趟庭也没有出过?难道不知台湾民众也想把机要费案的“来龙去脉”弄个清楚?陈水扁应否自问:“这样还有天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