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将从2月27日起主办十场“入联公投”、“返联公投”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14日是反方代表申请期限。台湾劳动党主席吴荣元、民主行动联盟总召集人黄光国到“中选会”递交公投反方代表申请书,他们还率领“反公投入联行动联盟”成员在“中选会”前表达诉求,群众高举“反对公投入联,拒领公投票”等标语,主张拒领公投票,要求中国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抛弃“公投入联”、“公投返联”议题。 中新社发 耿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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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将从2月27日起主办十场“入联公投”、“返联公投”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14日是反方代表申请期限。台湾劳动党主席吴荣元、民主行动联盟总召集人黄光国到“中选会”递交公投反方代表申请书,他们还率领“反公投入联行动联盟”成员在“中选会”前表达诉求,群众高举“反对公投入联,拒领公投票”等标语,主张拒领公投票,要求中国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抛弃“公投入联”、“公投返联”议题。 中新社发 耿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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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台湾《联合报》发表台大政治系教授石之瑜的文章说,公投,听起来神圣,也被讲得神圣,但从来是政治权术,若不是用来政治斗争,就是事后合法化的权术。在台湾,“公投”尤其被滥用,充其量只是仿冒名牌的黑心香水,徒有毒香,愈擦愈危险。
文章指出,二○○四举办“防卫性公投”,本来是陈水扁执意在无“公投法”规范下强力执行,想要证明“公投”的位阶高于“宪法”,藉以暗示“革命建国”。后来“立法院”火速通过“公投法”规范之,他却刻意违反“防御性公投”不可与“大选”同时举行的法律规定,且在毫无危机的情况下,发动在危难时才可发动的“防御性公投”。好像办“公投”不违法就不过瘾,也就失去用“公投”象征推翻“宪法”,独立“建国”的意义。
二○○四的“公投”是要购买防御性武器,想不到没通过,便又强说领票“公投”的人当中赞成的过了半数,所以武器照买。可见“公投”只是用来动员自己人的,自己人说通过就算通过,抵制“公投”的人的意见不算意见。这除明显故意违法外,其中所反映的,更是把公民当刍狗的极权法西斯心态。
文章说,台当局不信任人民,竟采取完全藐视人民选出的“立法院”所通过的法律,违法透过“公投”动员他们,无异是拒绝人民有选择不参与政治的权利,厥为公民的刍狗化。对那些还是抵制不参与的人民,由台当局自行解释成是不算意见,让本已依法否决的“公投”,当成已通过,径行实施。
这就是台当局宣传的公民民族主义吗?按照公民民族主义的理想,凡有公民权的人,可以享有自己的民族认同而免于迫害,于是大家都愿意尊重保护彼此的公民权。但台湾政府已本末倒置,只承认接受台独民族主张的人,才有公民权,这些人的公投才算民意,所以等于是剥夺社会上有不同民族认同者的公民权。
文章指出,这样的“公投”过程具有高度威胁性,与台当局站在一起就是公民,不一起的人就没表达民意的资格。以致反对党噤若寒蝉,于是发明一套假装与台当局站在一起的“公投战术”。他们模仿台当局的“公投”案,写一个把台当局意见含混包含进来的模糊“公投案”,避免当局用政治理由违法剥夺他们的公民权。
今天提出“入联公投”,宣称入联是目的,“公投”是手段,其实心知肚明“入联”只是手段,利用“公投”动员选票才是目的。当局且不断威胁,“公投”没过的结果将很严重,会让外界以为台湾不想加入联合国。但在二○○四年“公投绑大选”也是这样威胁,也没过,至今看不出什么严重。这是为什么今天必须愈说愈严重,不然没人再理会—这不是典型的愈吸愈多的中毒现象吗?
文章最后说,偏偏另一方提出“返联公投”,以便向对手宣称自己也支持“公投”,但私下向支持者表示,“公投”只是敷衍对方,向对方挖票的手段。换言之,原本反对“公投”动员术的一方也被裹胁进来,反毒的也觉得非吸不可。这样的“公投”就叫“黑心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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