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2日电 台湾《联合报》今日刊出专题报道透视台湾新一届“立院”,指出席次减半后的新“立院”,少数人若主导“委员会”,财团、特定团体资源集中特定人士,“立院”利益化情形更严重。
报道说,台湾的“立院”遭利益包围已不是新鲜事。翻开“立院”史,第二届“立法院”时期,“立院财政委员会”1993年修订“货物税条例”,当时“立委”代表不同利益团体在“委员会”上演对立及运作。
1994年“玉山会”大举入侵“立院交通委员会”。有一次,民进党“立委”周伯伦任主席,国民党团下令“委员会”通过预算案,但迟未表决;而“玉山会”成员多不在场,直到书记长带其它联席会“立委”冲进“委员会”强行表决才通过。
第三届“立院”则发生中药业行贿“立委”修订“药事法”第十三条恢复中医师调剂权,直到第六届时才爆发,遭侦办并起诉八人。
“立委”少 筹码更集中
报道说,利益团体过去运作“立委”每人30万、50万、100万新台币,“立委”减半后“立院委员会”人数减少,让筹码更集中,只要买通三、五名“立委”,便可能改变法案走向。但同时游说行情上扬,每名“立委”价码可望上涨到数百万甚至千万新台币。
另外,地方派系在新“立院”卷土重来,像上述二届“立委”时,玉山会把持交通委员会的状况,极可能在“立法院”各委员会上演。
报道说,虽然“游说法”已经通过,并将在七月上路,但相关规范并不严谨、也没罚责,很难杜绝其它利益团体在“立院”外的运作。
届届有弊案遭侦办,新“立院”要如何杜绝利益化阴影?曾拒绝过电玩业利益的前“立委”李文忠说,“立委”自律外,阳光法制要完善,制定法律要严格但须符合民众习性,而非高道德“立法”让少数的“圣人”遵守。
李文忠认为,不应以出席率等量化指标评估“立委”,而应着重发言内容的质;并且应该建构外在监督力量。
当过多届“立委”的他表示,像中药商行贿“立委”案起诉的例子,多少都听到类似案件;司法是就证据办案,类似案子起诉,会给“立委”警惕,“会有正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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