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检方就马英九特别费案赶鸭子上诉有三原因
2008年01月09日 15: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9日电 台湾《联合晚报•冷眼集》今天刊文表示,针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被判无罪,“高检署”今天提起上诉,表面看似有番挣扎与思虑,其实就客观情势看,检方的上诉是属必然。
文章认为,检方之所以会赶鸭子上诉,主要理由有三个:1.达到蓝绿“恐怖平衡”;2.不上诉没面子;3.丢给“最高法院”。
首先,如果不上诉,让马英九完全脱身,蓝绿在特别费案的“恐怖平衡”必然遭到破坏,届时绿营反弹、高层不悦,将让检察“首长”难以承受。也就是说,要不要上诉,固然是理的推敲,更是力的妥协。
其次,当初起诉马英九案的检察官,如主张不提上诉,就等同自认当初起诉不当,这是“自我否定”,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侦办马英九案的侯宽仁等检察官应会推动上诉。这股力量强而有力,检察“首长”不可能视而不见。而且,马英九阵营日前才告发侯宽仁等检察官涉嫌伪造文书与滥权罪,检方若不提上诉,将完全处于挨打劣势。
再者,如果不上诉,就代表检方对特别费案已有新的看“法”,例如特别费的性质认定、用假发票核销是否追究(如吕秀莲等人案例)、“国务机要”费是否一并免责(扁与“第一家庭”案例),不管检方如何认定,在蓝绿激化下,一定“顺了姑情,逆了嫂意”,与其如此,不如提出上诉,让“最高法院”做最后的仲裁。
文章说,“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去年风光成立,没想到却沦为“特”别费的“侦”查“组”,大半人力几乎用于特别费案侦办,结果办案过程充满争议,搞得里外不是人,连马英九案二审无罪是否上诉,都要瞻前顾后,说特别费案“毁”了特侦组,应不为过。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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